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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废塑料企业享受情况调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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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税收优惠政策废塑料企业调研

2021年的最后一天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“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通知”(财税2021第40号),“新政”较原2015第78号文件做出重大调整,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%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同时废塑料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比例由原50%调整为70%等多项调整。“新政”已于2022年3月1日开始执行,截止目前已执行近3个月,为摸清新增值税优惠政策废塑料行业企业的享受情况及遇到的问题,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联合相关单位特对废塑料回收、再生加工企业开展相关调研,并最近形成系统性报告上报相关部门,并对外发布。本次调研采用不记名调研,请放心填写相关问题,诚邀您的参与!

 调研单位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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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调研单位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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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调研范围 


 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加工企业 


 参与调研方法 



01

长按二维码填写调研问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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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
问卷调研截止时间

2022年6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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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塑料

微信号:CPRA-CRR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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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2-05-25